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十一屆市委第十二輪巡察情況匯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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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-18 22:57
責編:陶宋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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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李珊報道 5月18日,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,集中聽取十一屆市委第十二輪巡察情況匯報。會議由市委常委、市紀委書記、市監(jiān)委主任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盧志軍主持,市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、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漢征,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侯豪及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參加會議。
會上,市委6個巡察組分別匯報了對市直機關工委、市商務局、市住建局、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、市機關事務中心等5家單位開展巡察“回頭看”情況,對市委辦公室、市政府辦公室等17家單位開展巡視整改情況專項監(jiān)督檢查情況以及對市供銷社系統(tǒng)開展的機動巡察情況。
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委辦公廳《關于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(lián)動的實施意見》,審議通過了市委巡察辦起草的《關于開展巡察整改質(zhì)效評估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。
會議指出,本輪巡察中,市委各巡察組統(tǒng)籌巡察“回頭看”和巡視整改監(jiān)督檢查工作任務,聚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和職能職責落實情況,檢查老問題,發(fā)現(xiàn)新問題,進一步壓實了被巡察黨組織巡視巡察整改責任,推動了中央、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落實落細。從匯報情況看,各巡察組定位導向準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實,為市委決策部署提供了有力參考。
會議要求,市委各巡察組要按照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的具體意見,進一步完善巡察報告,做到問題事實更清晰、政治定性更精準。市委巡察辦要做好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(diào),為向市委書記專題會進行匯報做好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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