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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財政局、公安局五部門印發(fā)車輛受損報廢車主購置新車補貼辦法 最高補貼1.5萬元 僅限購買新能源汽車

河南手機報 07-29 15:10 責編:王正星 我要分享

河南手機報記者 王正星

7月29日,鄭州市財政局、鄭州市公安局等5部門公布《鄭州市車輛受損報廢的車主購置新車補貼辦法》,適用范圍為:在本次水災中受損報廢的鄭州本地牌照(豫 A 和豫 V)民用汽車,車主本人重新購置車輛可以申請補貼。

補貼內容:

在向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(yè)申請報廢拆解業(yè)務時,免收拖運費用。在辦理新車注冊登記上牌時,免收機動車號牌費、行駛證和登記證工本費。購置新能源汽車享受購車補貼,補貼由基礎補貼和差異化補貼兩部分組成:基礎補貼為每輛車 5000 元;差異化補貼根據受損報廢車輛的行駛年限執(zhí)行,行駛 0-3 年(含 3 年)車輛,補貼為 10000 元,行駛 3-6 年(含 6 年)車輛,補貼為 8000元,行駛 6 年以上車輛,補貼為 5000 元。

申請流程:

(一)自政策發(fā)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間,車主取得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和《機動車注銷證明書》。(牽頭部門:市商務局 市公安局)

(二)車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重新購置新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,在我市完成注冊登記上牌手續(xù)。(牽頭部門:市商務局 市公安局)

(三)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可通過“鄭好辦”APP 上傳申請所需資料,同時提供本人銀行賬戶。在收到資料后,補貼資金將于 15 個工作日內轉入申請人所提供的銀行賬戶。(牽頭部門:市財政局 市商務局 市大數(shù)據管理局)

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市財政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商務局、市金融工作局和市大數(shù)據管理局等部門要抽調專人,成立工作專班,統(tǒng)籌推進報廢車輛購置新車活動。各牽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,制定專案,明確專人,細化操作流程,并及時在“鄭好辦”APP 上予以公布。

(二)強化服務保障。市財政局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,形成市區(qū)聯(lián)動工作機制,鼓勵企業(yè)、商家讓利,確保應補盡補、不重復補貼。市公安局要簡化工作流程,提高辦事效率,為車主報廢車輛、購置新車提供便利服務。

(三)營造良好氛圍。市財政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商務局、市金融工作局和市大數(shù)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要利用各種渠道做好宣傳工作,營造良好輿論氛圍,確保活動取得實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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