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再次發(fā)布重要提示

鄭州發(fā)布 10-20 11:55 我要分享
近期,內蒙古自治區(qū)、甘肅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、陜西省、湖南省、貴州省、北京市等地報告多例本土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。根據疫情形勢變化,為守護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,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再次緊急提醒如下:


一、主動報告并配合落實防控措施。9月30日以來有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旅居史人員、10月1日以來有內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人員、10月5日以來有甘肅蘭州旅居史人員、10月9日以來有陜西西安市旅居史人員、10月15日以來有貴州遵義市匯川區(qū)旅居史人員、10月16日以來有寧夏銀川市旅居史人員、10月16日以來有北京豐臺區(qū)旅居史人員、10月17日以來有長沙市長沙縣旅居史人員、10月18日以來有寧夏吳忠市旅居史人員,從即日起要在抵鄭前24小時向目的地社區(qū)(村)報告,若已抵鄭但未能提前報告,則要在抵鄭后盡快且不得超過12小時向所在社區(qū)(村)和單位(或所住賓館)報告,按要求配合落實健康監(jiān)測、核酸檢測、醫(yī)學觀察等防控措施。近期如無必要,不要前往上述地區(qū)旅行及出差。

二、遵守公共場所疫情防控要求。市民朋友前往酒店、餐飲店、圖書館、商超、農貿市場、景區(qū)景點、影劇院、酒吧、網吧、展館、機場、火車站等公共場所,要遵守測溫、健康碼查驗、佩戴口罩等常態(tài)化防控措施要求,發(fā)現體溫異常、健康碼非綠碼應立即向社區(qū)報告,配合落實防控措施。

三、增強個人防護意識。市民朋友要養(yǎng)成良好的個人衛(wèi)生習慣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風、注意咳嗽禮儀、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不扎堆聚集。如出現發(fā)熱、咳嗽、腹瀉、乏力等癥狀,要佩戴一次性醫(yī)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,及時到就近的發(fā)熱門診進行排查和診療,就醫(yī)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四、有序接種新冠疫苗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預防新冠肺炎最經濟、最有效的方法。10月13日起,鄭州市全面啟動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接種工作,在全程接種疫苗滿6個月的18歲及以上人群中實施加強免疫接種。請符合接種條件且無疫苗禁忌癥的市民朋友,在“知情、同意、自愿”的前提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,共筑免疫安全屏障。

五、嚴格責任追究。對于不主動申報、故意隱瞞信息或拒絕接受隔離醫(yī)學觀察的有關人員,將依據《傳染病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;對不主動申報、故意隱瞞信息或拒絕接受隔離醫(yī)學觀察,造成疫情傳播、危害公共安全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

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
2021年10月20日


責編:劉玉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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